

《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》宣传贯彻会议召开
2025-05-08 10:36:00 来源: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字体: 默认 大 超大
2月28日,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《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》宣传贯彻会议,全面部署《条例》的学习、宣传和实施工作,推动全社会形成“节水优先、依法用水”的共识和行动。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,省人大法治委副主任委员、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田文平,省水利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宇涛参加会议。
2024年11月27日,陕西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《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》,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这是国务院《节约用水条例》实施后全国首部该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,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填补了陕西省节水立法的空白,是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,提升陕西依法治水能力水平的具体体现。
田文平强调,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是应对水资源短缺、促进生态文明建设,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。陕西水资源总量不足、时空分布不均,人均水资源量(1061m³)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0%。同时,陕西省作为“一带一路”重要节点和西部大开发核心省份,面临着水资源承载力与高质量发展需求的双重压力。因此,制定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,明确政府、企业、单位和个人在节水中的权利与义务,规范用水行为,强化监管责任,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,是用法治手段应对水资源短缺的有力举措。
宇涛在讲话中通报了陕西省水资源基本情况并指出,目前,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,节水观念意识、用水习惯、节水措施与新时期节水工作要求还有差距,节水工作行业协同管理等体制机制还存在不足,节水设备智能化程度不高,计量、监测、统计及信息化等建设依然较为薄弱。《条例》的出台,为解决上述难点堵点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省人大法工委相关同志,厅设相关处室、厅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,中省有关媒体、西安理工大学及省水利水电设计集团负责同志50余人参加宣贯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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